院务公开

您的位置: 首页 院务公开其他详细

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关于预交金收取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06-30 10:50 本文来源: 财务科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为全面落实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文件要求,切实减轻患者缴纳预交金的负担,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我院对常见病种进行了数据测算,确定了住院预交金收费参考金额,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:

一、预交金的内涵

门诊预交金: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(如未开具医嘱)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,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。

住院预交金: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钱,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。

二、额度说明

门诊预交金:原则上本院门诊患者无需缴纳预交金,如患者自愿且有需求,经备案后可保留门诊预交金。

住院预交金:预交金额度详情请见附件
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本次公示为常见病种的收取额度,仅为参考,实际费用可能会因患者的个体差异(如病情严重程度、是否存在并发症、涉及第三方责任等)、治疗方案的调整以及医疗服务价格波动等因素有所不同,患者根据实际病情、治疗方式、医保类型等情况进行预交。

我院高度重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,如您对本次公示有任何疑问,可随时向相关人员咨询,电话:0851-88162961(工作日8:00-17:00)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。

三、其他

(一)关于医保类型:

城乡居民医保患者:贵阳市三县一市购买医保的患者

省直医保患者:贵阳市购买省级医保的患者

新市医保(市医保)患者:购买贵阳市职工医保的患者

新省医保(异地医保)患者:除以上三种医保类型外的医保患者,及外省医保患者

自费患者:未缴纳医保的患者、暂不使用医保就医的患者

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,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,医保类型根据您医保卡登记的类型归类

(二)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类型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,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后,可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。

(三)对于病情复杂、诊断不明确的患者,可参照相似病种收取预交金,或按诊疗过程分阶段、梯次多次收取至住院预交金额度。

(四)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的患者,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,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,并向患者做好解释说明。

四、本公示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,根据政策情况动态调整。

   特此公示!

 

附件:北京积水医院贵州医院住院预交金公示表.xlsx

 

 

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

2025年6月30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

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关于预交金收取的公示
预约挂号 预约挂号 门诊须知 门诊须知 就诊须知 就诊须知 医保指南 医保指南 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 医院位置 医院位置 院内导航 院内导航 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
官方服务号
网站纠错